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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实践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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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金融业增值税制国际实践来看,对间接收费的核心金融服务课税一直是世界上公认的难题,最大的困难是增值额(税基)难以计量。为解决重复征税、抵扣链条中断等问题,我国金融业“营改增”总体上应坚持一般征收(核心金融服务不做进项抵扣)模式。同时,为保证税制的平稳过渡,税改前后税负水平大体相当,宜延续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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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滔
关键词
:
金融业
,
营改增试点
,
税制平移
,
政策完善
引用本文:
唐滔. 我国金融业营改增的实践与借鉴[J]. 金融会计, 2016, 1(5): 15-18.
链接本文:
http://www.jrkjzz.org.cn/CN/Y2016/V1/I5/15
[1]
梁因乐 孔令文.
金融业营改增,路漫漫其修远
[J]. 金融会计, 2016, 1(5):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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