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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30年来,经理国库与代理国库的争论一直延续不断,新的《预算法》继续明确并进一步完善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体制。经理国库与代理国库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在国库资金运行过程中,在国库收支的决策者与国库收支决策的执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既有分工合作又有相互制衡的关系(机制)。当前,贯彻落实新的《预算法》,从国库角度而言,就是要在《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随后即将着手修订的《国库金库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全面地、具体地体现经理国库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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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经理国库,
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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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生. 国库管理与反腐倡廉[J]. 金融会计, 2016, 1(4): 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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